中华民族是一个直觉思维高度发育的民族,由此也造成一个诗歌的大国和哲学的小国。从大量的古典诗歌中,能看到这个民族“感情细腻,思维粗糙”(崔健语)的特点,虽然这些诗歌是传统士大夫之作,但作为一种文化最典型的载体,从许多诗歌中还是能够看到,内容虽然多元,但抒情用笔却轻淡的特点,用钱钟书的话说就是“笔力轻淡,词气安和”。
有大量的话别诗和描写自然山水的诗歌,许多诗不过借着意象拐弯抹角地吐吐槽,隔靴搔痒地骂骂娘,隔山打牛地骚骚情,站西楼上望望月,想想情郎或追念一下那个和自己搞过一夜情的女子,或拍拍栏杆做做梦,意淫下庙堂,发泄一下自己不被重用的愤慨……在一个言论不自由、精神生活受限的国度倒是对身心健康有好处,因为大家都凌空蹈虚,不敢大胆做自己。诗人也是人,何必太认真!
冉云飞先生说,学习古典诗词是为了更好地作一个现代人,这句话论证起来似乎有点麻烦。至于诗词鉴赏考试,我觉得学生在很多情况下是“盲人摸象”,因为古典诗词昌盛的那个时代氛围已经不存在了,考试则是碰碰运气,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与传统文化的隔膜。
有人认为,要做个现代中国人,就从不练毛笔字,不写古诗词开始。这话在偏激中有一定道理。不管是古诗词还是书法,都是一种文字游戏,这种游戏不需要耗费太多思想智慧,诗词是文字游戏,书法更是文字游戏。如果说书法是中国文化空洞化的表征,那么诗词则是中国文化唯美化的象征,用于抒情则可,而对推动社会进步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古诗词是乡土社会的文化表征,简洁、凝练、意象寄托,文艺味很浓,许多诗词看不出作者想要表达什么,欲说还羞的样子,让人徒然猜测。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有美在里面,但总不酣畅淋漓,不管写作还是鉴赏,都是耗费时间的一件事。
胡适当年就反对学习写作这些劳什子,在他眼里,律诗与京剧、武侠小说、缠小脚、抽大烟一样,都是“下流”的东西。他明确指出当时的文学大病有三:“一曰无病呻吟,二曰摹仿古人,三曰言之无物”。痛斥古诗词“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魂”。
胡适大声疾呼,写诗应象写文章一样,要做到以下八点:“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但把这八条去了,古诗词还能叫古诗词吗?
胡适认为,诗歌应该“读来爽口听来爽耳”,不要搞得太复杂。这一点,李白先生、白居易先生还有孟浩然、王维诸先生做得最好,李商隐的诗歌就算最早的朦胧诗了,大抵他老兄就没想让你们看懂,人家是用诗歌给自己写的心灵日记,后人非得削尖脑袋把自己陷进去看看人家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实在是枉费心机,得不偿失。
在《谈新诗》一文中,胡适建议人们断然摒弃古体律诗、绝句、五言、七言古体形式。他说:“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念,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胡适在自己的新诗《尝试集》中表明了自己的写诗态度,“诗味在骨子里,在质不在文”,诗的内容才是根本,形式只是外在的东西,不必过份追求,真正应该追求的,是“追求诗的内容之进步”。要在诗里表达“丰富的材料,精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而这一切,都是古体诗所难以达到的,所以,胡适抨击古体诗“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无实物可言”。
胡适对于那些“对落日而思暮年,对秋风而思零落,春来则惟恐其去,花发又惟惧其早谢”的诗格非常不满,指责其简直就是“亡国之哀音”。胡适对那些“胸中记得几个文学的套语”的家伙们痛加讽刺,嘲笑他们的文章里满篇的“蹉跎、寥落、飘零、寒窗、斜阳、芳草、春闺、愁魂、归梦、鹃啼、孤影、残更”等陈辞滥调,是“最可憎厌”的文字。
胡适提议大家写新诗,他自己带头写,《尝试集》就是开路之作,虽然诗歌的韵味、手法、意象使用的水平不高,但在当时却大受欢迎,一出版就成了畅销书。
胡适的用心大抵不在反对旧体诗歌,而是着眼于思想的解放。
诗歌是旧文化的产物,也是农业文明的遗产。现在每年的高考进行诗歌鉴赏的考查,无疑是对一种正在逝去的农业文明的追悼和怀念,麻烦的是,水泥丛林里的学生要明白古人在自然山水中感悟的东西,仅仅靠刷几道题恐怕是不够的,而且容易搞坏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