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皮全成,家住正阳县真阳街道办
事处吴湾村委西吴村民组,身份证号码,412829198202070439,
手机:15539621251。
我实名举报正阳县真阳街道办事处吴湾村委西吴村民组征地拆迁存在违纪违法的事实。2013年正阳县真阳街道办事处在拆迁吴湾村委西刘庄、西吴庄、雷庄、皮庄四个村民组,征地4000多亩,村干部虚报地面上附属物,套取国家资金2000万(有人证物证)。
2019年3月25日,正阳县人民政府对真阳街道办事处吴湾村西吴组(现在为清源街道办事处吴湾社区西吴组)进行征地拆迁。当时,正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称,征地是息(县)——邢(台)高速公路引线建设工程进行拆迁,而实际上是正阳县人民政府与开发商联合实施的吴湾村棚户区改造工程。像这样几百亩的征收拆迁,是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此项目没有省级以上批文)。为达到快速拆迁目的,拆迁部门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强行拆迁。
在征迁补偿款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现象层出不穷,乱象丛生。一些人不正当得利,暗箱操作。据不完全统计,违规滥发放补偿款达750万元以上,造成国有资源严重流失,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群众反映最为突出严重的问题如下:
一、耕地里建铁皮房(活动板房),套取补偿款。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正阳县2017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2017】年第005号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46000元/亩,青苗补偿标准为1200元/亩,部分村民听说要拆迁,在自家耕地建起大量铁皮房(活动板房)20000多平方米,套取补偿款 100多万元。按规定每亩青苗补偿1200元((一亩地为666.6平方米),青苗费每平方米补助为1.8元。而建铁皮房(活动板房)按每平方米 50元,每亩补偿达33350元,像这种违章建筑应当强制拆除,可相关部门不但未拆除,还给予每平方米 50元补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00多万元。
二、利用坟墓赚取补偿款。耕地被征收后,在耕地上有坟墓要被迁出,政府规定每个坟墓补偿1500元,然后统一迁往县城北面的八里桥公墓。可是部分村民领完补偿款,在认领完八里桥公墓慕地后,并没有将坟墓迁往八里桥公墓,而是在村民组西南地另划一处墓地,将坟墓全部迁往新划墓地。现新墓地所在地也被征收,他们又将坟墓迁往县城东万马公墓(因八里桥公墓已被占用完)。二次领取每个坟墓1500元,现已有部分坟墓迁往万马公墓。用他们的话说,八里桥公墓以后留着自己用,不用买墓地了,即使不用卖掉,城里人买个公墓也要上万元。这种不择手段套取国家补偿,连死人都不放过,真是闻所未闻,这种现象在全国也是独一份吧,难道相关人员没有监管责任吗?
三、房屋评估造假。皮某丰主房(瓦房)78 平方米,原值45240元,成新率85%,净值35454元,合每平方米 493元。而同样是瓦房的陈某宝,却被评估人员造假成平房,67平方米,原值 52260 元,成新率 90%,净值47034元,合每平方米702元。
四、不在拆迁范围内,也能获得安置补偿,而且至今房屋仍未拆除。如皮某祯的房屋,原本不在此次拆迁范围内,此次也被房屋评估,领取拆迁补偿款 391158元,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44278元,而且至今未拆除。
五、分户套取补偿款。按照《正阳县花生大道(高速引线)建设项目吴湾村西吴组搬迁安置方案》,对征收房屋有效补充面积的认定,村民在合法宅基地上建设用于居住的房屋,每处合法宅基地上建筑面积235平方米以内的,按实有面积认定,建筑面积不足235平房米的,差额面积按照 3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超出235平方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砖混结构(240砖墙)按3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20砖墙)按 2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拆除清运费。同时每户在规定时间内签协议给予50000元奖励。然而在此次拆迁过程中,并未按照此方案执行,由于村民的房屋大部分都超过了235平方米,为达到快速拆迁目的,他们将村民进行分户,也未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将超出235平方米房屋的村民,一户分成2户,甚至3户、4户。
例如陈某喜,一处宅基地,一个户口本,分成3户,分别为陈某喜、陈某、陈某禄,房屋总面积489.5平方米,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分别为280967元、106602元、92414元,合计:479983元,还有10万元拆迁奖励,总计获得安置补偿款2128983元及一套120平方米安置房。
骆某刚,其宅基地及房屋早已卖给本村村民骆某喜,其本来在本村民组没有宅基地及房屋。其又在其父亲骆某珠及其弟骆某超宅基地上建房,其弟骆某超考上大学,户口迁出又迁入,他们只有一处宅基地,2 个户口本,却分成4户,分别为骆某刚、骆某、骆某超、骆某珠,房屋总面积 739.2 平方米,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分别为:213417元、72750元、84132元、131607元,合计:501676元,还有10 万元拆迁奖励,总计获得安置补偿金 3739676 元。
本村民组实际户数为44户,吴湾村西吴组搬迁安置工作组人员分工明细表上分成62户,上报县里关于拨付吴湾村居委会西吴组拆迁安置补偿款的报告中最终确定分户79户(还不包括2户不是本村民组村民),多分户 35户,多分户比例高达 45%,另外,每拆迁一户,拆迁工作人员得到3000元拆迁经费(得未得到未知)。
止于目前,我村民组还有100多亩地被征后一直没有开发建设,已抛荒4年多。
2023年7月份,有媒体对吴湾村征地拆迁的事,进行了爆光,办事处和派出所的二位工作人员找到我说,把稿子撤掉,一定把你的事情圆满解決,让你满意。但,时至今没有解決。
给国家造成多大财产损失、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看到这一组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我愿对上述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一、查明相关事实,对违规违纪人员追责,如涉及犯罪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挽回国家损失,追回不正当得利;
三、正阳县人民政府补充相关征地手续,达到合法征收目的;
四、征收所签60余户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纠正后重新签定合法的安置补偿协议;
五、纠错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就本次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部分列举,这也仅仅是冰山一角,如还有假结婚的,假离婚的,外嫁女户口迁出的,空挂户的,拆近时人已去世多年的,非本村居民成员的,虚报假帐。
为挽回国家财产损失,使国有资产不被流失,特向有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恳请有关部門彻底清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