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筑平安“砺剑1号”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洛宁公安在破现发案的同时,努力清积案,通过多种举措敦促嫌疑人归案。近日,民警成功劝投两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长水派出所劝投一名危险驾驶嫌疑人
3月19日,长水派出所在刑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劝投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2020年5月3日,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永宁大道翔梧路口盘查车辆时,发现张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后经抽血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80.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发后,嫌疑人张某某一直躲到外地打工。
近日,长水派出所民警主动出击,在刑警大队大力支持下,联系上张某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的震慑、政策的感召和民警耐心细致规劝下,张某某于3月19日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张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村派出所劝投一名盗窃嫌疑人
3月19日,在赵村派出所民警不懈努力下,成功劝投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
2023年7月份,洛宁县赵村镇发生一起牡丹公司种植的牡丹荚被盗案。案发后,赵村派出所缜密侦查,抓获3名盗窃嫌疑人,另一名涉案的吴某某潜逃。之后,民警一直没有放弃对吴某某的追捕。
民警多次找到吴某某的家人,通过做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吴某某早日投案。经民警大量工作,吴某某于3月1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五次到牡丹公司种植地盗窃牡丹荚,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负案在逃人员,要丢掉幻想,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最终出路。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惩处!
来源:洛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