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消保|315教育宣传周:泰康人寿鄂州中支关于防范“以投资理财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根据国家司法部门通报的相关案例,某些不法人员为了谋取利益,虚构高收益可返本付息的理财产品或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以“买琴返佣金”为名吸收资金2.43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十年》光明网。
林某于2014年注册成立博某琴行,以销售钢琴和培训学生练习钢琴为主要业务,林某是法定代表人并负责经营。2018年起,林某因需资金扩大经营规模,遂以投资合作购买钢琴可以赚取佣金为由,向学员及家长、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以一个月为期,每笔订单支付投资者5%至6%的佣金。
自2020年7月始,琴行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林某通过虚构钢琴订单量的方式,向投资者吸收更多投资款,除用于返还投资者本息之外,还用于填补琴行经营亏损及个人投资房地产。最终因需要返还的本息日益庞大,林某资金链断裂后主动投案自首。
经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自2018年至2022年案发,林某累计非法吸收29名投资者资金约2.43亿元,目前仍有22名投资者的资金共计1841万余元未兑付。最终法院判决林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林某向各被害人退赔1841万余元。
非法集资行为特征:
从案例中可以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基本具备四个特征,一是非法性,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集资主体没有取得合法经营牌照;二是公开性,通过各种媒体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利诱性,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四是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防范方法:
为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应牢记以下几点。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理财产品或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批准,是否承诺高额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风险提示:
这样的非法集资案件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受骗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金融环境,影响市场良性发展。
社会的进步、行业的完善,离不开每一个消费者的监督和推动,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鄂州中心支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示消费者:在生活中若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高额收益并可以随时返还本金的名义推销理财产品或投资项目,就需要提高警惕,通过非法集资四个特征进行风险识别,冷静决断,避免资金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