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要有“食护民生”“药护民生”等维权活动,请你积极参与!”“请看,这是民法典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3月15日,洛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走到该县文化体育广场,通过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活动,为“3·15”助力,为民生护航。
为配合“激发消费活力 共建诚信洛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继安带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干警,在该县人流量较大的文化体育广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摊位,热情地向现场群众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宣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最严”政策,接受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当天,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人次。
来源:洛宁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