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开业补贴
一、经办规程名称
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5000元)
二、适用对象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三、受理方式
洛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受理审批(县政府一楼130房间)。
四、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有编号备案))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
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营业执照;
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6.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必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且每月在5000元以上);
8.实地核查照片。
附件: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2024年3月8日
来源:洛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