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经办规程名称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人1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2.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三、受理方式
洛宁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办公室受理审批(县政府一楼130房间)。
四、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4.工资发放表;
5.社保缴费证明;
6.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7.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验。
咨询电话:66233820
附件: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
2.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扫描二维码下载)
2024年3月8日
来源:洛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