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6时,一场即将引发群体械斗的殡葬纠纷,在获嘉县司法局亢村司法所、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倾情调解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26日,放置20多天的死者刘新河(化名)终于入土为安。
据了解,亢村镇某村刘新河9月8日因病去世。死者女儿因给父亲看病外债累没有能力埋葬父亲,死者的弟弟刘某主动出面承办哥哥的丧事。刘家的祖墓位于本村村民贾某的承包地内,贾某夫妇常年在北京儿子家居住,其承包地由其二女儿耕种。时下正值水稻即将成熟之际,刘家埋人免不了要毁坏贾家水稻。于是,刘某托人通过电话与贾某商谈赔产事宜,但协商未果。
明天就是殡葬日,贾家不同意对方在自己家承包的地上埋人,刘家人心急如焚。无奈刘某只好求助村干部从中说和,因贾某态度强硬无法调解,村干部遂拨通亢村镇矛调中心的电话。“老百姓的事就是自家的事”。矛调中心主任苏保尚立即赶赴。
了解情况后,苏主任劝刘某将殡葬日期后延,并亲自给贾某打电话。刘某同意,随即拨通了贾某的电话。几番联系协商,贾某终于同意刘家可以埋人,但需给付2000元赔偿。当殡葬日再次临近时,贾某家人突然改变主意,不同意刘家埋人,也不要赔偿,刘贾两家矛盾再次陷入僵局。不得已,刘家再次推迟殡葬日期至26日,此时刘家晚辈觉得贾家欺人太甚,他们怒气冲冲,扬言要强行埋葬。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苏主任一方面安抚刘某家人,一方面立即向亢村镇主要领导做了案情汇报。镇领导十分重视,立即指示镇主管领导马纪安、亢村司法所所长赵来松以及矛调中心主任苏保尚组成调解小组,共同调处该纠纷。
调解组三人经与贾某沟通,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多年前贾刘两家就由于坟地产生不愉快,时至今日又提起坟地,贾某气不过,就反复阻拦刘家在其承包地上埋人。马纪安等人耐心讲道理,从人情世故到村风民俗,从邻里和睦到谦和恭让等。贾某态度转变,最终提出由刘某赔付5000元占地费和赔产费,并将7亩承包地高价转包给刘某的要求。
为了让自己的哥哥早日入土为安,刘某同意了贾某的条件,双方约定24日下午签订协议,贾某委托二女儿代为签字。
为保证协议的顺利签订,24日下午,调解小组三人来到刘某所在村。从下午五点到晚八点,贾某二女儿姗姗来迟,并提高赔偿条件。调解组苦口婆心反复做解释工作,但贾某二女儿始终不肯让步。眼看已到晚上11点钟,本来就心怀不满的刘家人愤怒离场,准备强行埋葬, 一时间案情急转直下。
25日中午,贾某大女儿、儿媳以及近亲属10余人从北京等地赶来,准备阻止刘家埋人,刘家也不甘示弱,家族六十多人也做好了动武的准备。双方剑拔弩张 ,一场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
调解小组三人闻讯火速赶到现场,把双方主事人叫到村委会,讲法律责任,陈其利害,动以情理,晓之以理。当说到亡人家庭债台高筑、丧事由其亲属帮助办理时,贾某儿媳李芳(化名)面带愧容做出退让,同意对方赔付5000元后占地埋人。当得知刘某系退休教师且曾教过自己老公后,李芳坚持从赔偿款中拿出1000元作为礼金给付刘家,以感谢刘某对自己老公的教育之恩。刘某为贾家儿媳的大义所感动,他激动地与李芳握手言和,并表示日后贾某夫妇从北京回乡时一定主动招呼,重建睦邻友好关系。
国庆将至,举国欢庆。看着刘贾两家冰释前嫌,调解小组三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张艳娟 秦鑫)